全国治乱减负工作会议提出,今年治乱减负工作的重
点是严格控制和规范对企业的经济检查行为,为企业生产
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国务院减负办规定:凡属法律、法规、国务院和省市
自治区政府确定的专项检查以外对企业的检查,均一律取
消;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检查,也要规范管理,并不得以检
查为名向企业乱收费和吃拿卡要,同一企业每年接受税务
部门常规检查不得超过两次,每年接受审计不得超过一次;
整顿期间,各级政府可指定减负办对符合规定的检查进行
组织协调。凡不符合规定和符合规定但未经减负办审核批
准,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的单位,企业有权拒绝,并向主
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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