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犯罪正成为银行越来越头痛的资产流失“黑洞”。
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项统计,去年1 至10 月
仅该院一审受理的金融犯罪案就已是1997 年全年的4 倍。
更为严重的是,金融犯罪的平均案值不断成倍增大。
去年1 至10 月,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受理的金
融犯罪平均案值达5600 余元,是1997 年全年的8 倍。其
中,受理最高案值的金融犯罪案竟高达6.4亿元。 该院调
查发现,金融犯罪还具有明显的“家贼难防”的特征,金
融机构从业人员参与犯罪的比例占45.5%。
据介绍,里外勾结是目前金融犯罪的一大特点,由于
银行的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运作程序中的漏洞逐渐减
少,不少社会犯罪分子往往拉拢银行内部人员共同实施犯
罪。以较为多见的金融票据诈骗案为例,银行内部的同案
犯主要为犯罪分子偷换客户印鉴,提供资金到帐情况等内
部消息,内外勾结用伪造的凭证划出客户资金。而在不少
存单诈骗案中,银行内部的同案犯则为犯罪分子提供存单
样张或提供办公场所供犯罪分子假冒银行工作人员行骗。
法院调查发现,近年一些金融机构为完成存款指标,
搞“以存换贷”方式吸收存款,这也成为个别犯罪分子内
外勾结共同诈骗银行资金的“渠道”。上海某银行黄浦支
行、某信托投资公司虹口代理处两名工作人员,以高额息
差为由,为诈骗犯张永金寻找“以存换贷”的对象,采取
伪造存款单位担保函的犯罪手段为张犯联系贷款,结果使
上海虹口代理处向张犯放贷1125 万元, 到案发时其中有
795 万元无法追回。而在该案中,银行内部同案犯中的一
名收受好处费就达40 万元。
调查发现,涉案的金融从业人员相对集中在银行信贷
部门,有的则是业务骨干甚至是握有相当权力的领导干部。
他们长期从事金融工作,熟悉金融业务和操作程序,通晓
有关银行规章制度。一般涉案案值较大,有些甚至是系列
诈骗,动辄上千万元。
法院人士指出,尽管近年不断加大金融犯罪的打击力
度,但不少案件特别是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犯罪,案发时资
金大都已被挥霍殆尽。一些被害单位因此发生经营困难,
甚至濒临破产,而相当一批银行由此产生大量坏帐,金融
资产严重流失。如上海某银行国际业务部贸易科科长郑建
驰在负责发放“打包贷款”过程中,未履行应尽审查业务,
不顾信贷员的反对,违法放贷9600余万元,造成损失8500
余万元。记者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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