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派出的稽查特派员在对部分省市的公路、水
利项目进行专项稽查时,发现湖北荆江大堤加固工程、河
北省石安高速公路和山西省原太高速公路擅自截留、挪用
建设资金问题严重,最近国家计委对此进行了严肃处理。
国家计委特派员在稽查中发现,对长江防洪具有重要作用
的湖北荆江大堤二期加固工程的建设资金被层层截留和挪
用,严重影响了工程的建设。其中,1996年,长江水
利委员会挪用500万元用于建住宅楼,湖北省水利厅截
留400万元用于厅机关周转使用。下属单位也违反规定,
层层从工程投资中提取大量管理费。河北省交通厅石安公
路管理处挪用工程款9200万元,以建设交通技术培训
中心为名,建了16层2200平方米的宾馆,还挪用工
程资金,建设了3幢108套、总建筑面积16000平
方米的宿舍楼。石安高速公路还自行扩大建设规模,提高
建设标准,将所建的交通中心面积由原设计的12000
平方米扩大为18000平方米。将3处停车场改建为高
标准服务区,致使原批准概算总投资为36亿元的石安高
速公路,实际投资预计超过44亿元。原太高速公路建设
期间,山西省交通厅擅自批准工程指挥部,以建服务区为
名, 挪用1.1亿多元,修建了豪华宾馆。此外,山西省
交通厅还同意以配套项目名义挪用工程款500万元,将
下属的忻州汽车运输公司汽车修理厂异地重建,而该公司
又将部分资金借给其他单位,以致异地重建工程尚未开工,
账面资金仅剩33·7万多元。国家计委指出,上述三个
项目集中暴露了许多项目管理政企不分,财务把关不严,
一些人把项目建设资金当作“唐僧肉”层层瓜分的问题。
为此,国家计委作出如下处理:一、湖北省、河北省、山
西省政府要分别彻查上述三个项目建设资金截留、挪用情
况,并立即进行整改,加以纠正。凡截留、挪用的资金应
限期于3月底前收回;对违规建筑要依法进行拍卖,所得
资金由省政府统一安排用于工程建设;对直接责任人要严
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水利部、
交通部要对行业建设项目计划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
次认真检查,对查处的问题要严肃处理。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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