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交通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交
通收费检查的通知》,决定于今年3-6月对交通系统及其
它涉及交通收费的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收费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路桥通行费、
港航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与交通有关其他部门收费等。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检查以下内容:自立收费项目、扩
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继续执行国家明
令取消收费项目、将行政职责范围内的公务交由下属单位
进行有偿服务、利用行政权力强迫管理对象接受指定服务
、购买产品或将应由管理对象自愿接受的咨询、信息、检
测和商业保险等服务变为强制性服务并收费、不符合国家
规定的收费条件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越权审批收费项目
制定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记者孙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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