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中国证监会将于6月底或7月初举行全国证券
律师资格考试。本次考试将采取律师自愿报名,经审核、
考试,限额录取的办法。
据介绍,举办考试是为了督促广大律师认真学习和掌
握证券市场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律师从事证券
法律业务的水平,进一步发展证券从业律师队伍,以适应
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
本次考试报考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册专职律师;
具有4年以上执业经历,且通过司法行政部门近4年年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近4年没有受过任何刑事、行政处
分及行业处罚。兼职律师,或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证书但实
际在其他单位任职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共有3门: 证券基础知识;证券实务;会计
审计与资产评估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在司法部、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全国证券律师资格考试大纲》中确定。
报名时间定于3月24日至31日, 报名地点在各省、自
治区、直辖司法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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