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工商银行近日在上海、天
津两市同时推出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业务。这是该行
继开办个人住房贷款和汽车贷款之后,为扩大内需,促进
消费而推出的又一项个人金融业务。
据悉,此项贷款将实行“专款专用、有效担保、按期
偿还”的原则。大额耐用消费品是指单价在3000元以上(
含3000元)、正常使用寿命期在二年以上的家庭耐用商品,
如家用电器、电脑、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洁具、乐器等
(不包括汽车、房屋等)。申请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
的借款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正当
职业和稳定经济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能够
提供银行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并能够自
筹不少于购物款20%—30%的首期付款。个人大额耐用消
费品贷款期限一般在半年以内,最长为二年(含二年),
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上浮不超
过20%,一年一定。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按照借款合
同规定的用途,通过转账处理方式一次或分次直接划付特
约商品供应单位,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分次等额或一次足
额归还贷款本息。施明慎
另据了解,在上海、天津试点后,工商银行将在全国
推广此项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