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8日上午广州市政府主持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
广州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公司的“虎头”(电池)商
标最近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是广州拥有
的第一个国家驰名商标。
“虎头”电池早在解放前就有生产,1964年,广州轻
工业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在国内依法取得“虎头牌”电
池专用权,使用至今。经过多年发展,“虎头牌”电池已
成为我国最具国际市场竞争力的民族品牌之一,远销东南
亚、中东和中南美的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去年,“虎头
牌”电池的出口额达7000万美元。
据悉,今年1月国家商标局认定了45件国家驰名商标,
其中广东省有10件。国家商标局从1992年开始认定中国驰
名商标,到目前全国共有8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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