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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元维修基金还追得回吗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2月26日 12:01 人民日报

    近日来,上海航华新村虹光小区的700多户居民忧心
忡忡。原来,小区的200万元物业维修基金被业主委员会
存入一家信托公司后,竟然陷入难以追回的境地。

    1997年7月,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简称虹中业管会)
一些成员为了追求高利息,把原存在建设银行的200万元
小区物业维修基金取出来,以信托存款形式存入中国新技
术创业投资公司上海办事处(简称中创公司),存款期限
两年,年息11%。办手续时,却拿到两张存单,一张200
万元,另一张10.6万多元,年息都是当时央行规定的利
率7.92%。当问及为何一笔存款开两张存单而且利率也
与承诺不一样时,收款人解释说,把高于7.92%的利息
的部分按差额单独开一张存单,这样既符合国家规定,又
能保证储户的“利益”。

    当时该小区内许多居民对此种作法就持有异议,指出
物业维修基金若管理不善,极易使个别不法分子钻空子,
损害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

    结果不幸言中。1998年6月23日,鉴于中创公司严重
违规经营,不能支付到期债务,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关闭
该公司的公告。1个月以后,虹中业管会接到了中国人民
银行清算组对债权人进行登记的通知。清算组出具的债权
人本金利息审核表表明:当初的200万元存款经审核后只
剩156万元,其余44万元已被一家公司以“咨询费”的名
义于存款当日就分两次提走了。而且业主代表被告之,原
中创公司的境内合法债务可以全额偿付,但仅限自然人,
其它性质的债权人不包括在内。因此其余156万元究竟能
不能收回,到目前还是个未知数。

    200万元房屋维修基金难道就这样不翼而飞?这笔钱
是3年前业主们买房子时从自己的腰包里掏出来的,将来
房子或其它公共设施破损谁出钱来修?诸如此类的问题,
理应对业主有个说法。

    同时,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行当,其维修基金的管
理和使用也是一个新课题。有关方面应尽快制定法规,以
保障这笔涉及千家万户安居乐业问题的资金的安全。(施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