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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地方性金融机构为经济发展挑重担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2月11日 14:10 人民日报

    近年来,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等地方性金
融机构在改革中稳步发展,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一支重
要力量。截至1998年底,全国共有城市商业银行88家,城
市信用社3200多家,农村信用社4.4万多家,总资产达到
2.1万亿元,占全国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总资产的16.4%。
地方性金融机构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国家财政
收入、扩大劳动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到1998年底,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的存、贷款
余额分别为6091亿元和3883亿元,与1986年相比,年均增
长分别为55.92%和55.45%,贷款有80%左右投向城市
中小企业和私有企业;农村信用社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
2191亿元和8340亿元,与1986年相比,年均增长率分别为
23.56%和25.08%,贷款有70%左右投向农业、乡镇企
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

    人民银行有关人士指出,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发展是我
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创造了
有利条件。它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按照经济、合理、精简、
高效的原则,改革其管理体制,有利于大部分国有商业
银行把分支机构适当集中到大中城市,把服务对象适当集
中到大中型企业,提高工商企业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有
利于营造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合作、功能互补、平等竞争的
金融服务体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有关
规定,为依法促进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
策保证。今后要稳步组建城市商业银行,为地区经济发展
和城市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按合作制原则改革和
完善城乡合作金融体制,充分发挥农村合作金融在农村金
融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进一步办好城市信用社,
更好地促进私营经济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随着金融改革
进一步深化,国有商业银行将适当撤并机构,主要在大中
城市开展业务,重点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这将为地方性
金融机构腾出更多的市场空间。今后,中国人民银行要通
过加强监管、改进服务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等措施,更好
地支持地方性金融机构在改革中稳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