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严禁各地、各有关部门
违反规定,强令企事业单位在指定金融机构存款。
通知说,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主
管部门强行要求所属企事业单位将存款存入指定银行,这
种做法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
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极易引发金
融机构支付风险,危及社会安定,各有关部门必须立即纠
正严肃查处,防止此类问题再度发生。通知特作如下要求: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金融机
构依法经营,维护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
二、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存款帐户的
管理,严格执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改善金
融服务。
四、人民银行要认真做好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确保
金融体系的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