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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利及长远的证券法律
──访中国证监会主席周正庆

http://www.sina.com.cn 1998年12月30日 03:07 人民日报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 新华社记者 孙杰  九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今天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主席周正庆在就此接受本社记者专
访时指出,《证券法》的出台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具有
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是我国证券市场法制建设的一
件大事,是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周正庆说,《证券法》的出台有这样几个方面的意义:

  第一,它标志着证券市场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
重要地位得到了法律确认,有利于进一步统一各方面的思想
认识,更好地发挥证券市场在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方
面的积极作用。围绕证券市场的性质、地位问题,曾经有过
不少争议,但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
导下,经过八年来的实践探索,证券市场的积极作用日益明
显,各方面的认识也逐渐趋于统一。正是在总结几年来实践
经验的基础上,党的十五大明确了股份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的一种实现形式,江总书记指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
会有证券市场。证券法把这一实践成果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
来,对于保持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第二,它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
阶段。证券市场发展八年来,我们始终把法制建设放在重要
地位,并根据证券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相继颁布了250
余件证券法规和规章。但由于现行法规是在证券市场发展过
程中逐步形成的,体系不够合理,内容不尽完善,而且有些
规定已不能充分满足市场要求,亟需制定一部综合性的基本
法律加以总结和规范。《证券法》的出台,将使这种状况得
到根本改观,使证券市场法制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第三,它将有利于规范证券市场,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在八年的证券市场建设中,我们遵照“法制、监管、自律、
规范”的八字方针,从中国实际出发,认真借鉴和学习国际
经验,取得了不少重要的监管经验,包括对中国的证券市场
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而不能搞分而治之;只能搞
全国统一、垂直管理的市场,而不能搞区域性的分散市场等
等。《证券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证券市场建
设和防范化解市场风险的有关精神,使我们清理整顿的成果
得以巩固,为证券市场的长治久安奠定了基础。

  第四,它将有利于深化改革,进一步培育和发展证券市
场。这部法律既具实践性又有前瞻性,为我国年轻的证券市
场留出了充分的发展空间。

  第五,它将使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
更加有效的保护。《证券法》明确规定了证券监管机构的执
法手段和权限,规定了证券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为查处证
券违法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担供
了有力的武器。

  在谈到《证券法》出台对市场将产生的影响时,周正庆
认为,规范是发展的前提,没有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上市
公司、证券公司和各类中介组织,没有严格的市场监管,就
不会有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法律是用以主持公道的,
是保护多数人利益的。《证券法》可以更好维护证券市场的
“三公”原则,更有效地规范证券市场,更有力地保证证券
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最近我们注意到,有些市场人士传言,
《证券法》出台影响入市信心,属于利空消息,这种说法是
毫无根据的,是对投资者的严重误导。

  周正庆强调,贯彻落实好《证券法》是明年证券监管工
作的重要任务。为此,中国证监会将以《证券法》的出台为
契机,从三个方面加强法制建设:第一,进一步完善证券法
律法规体系,以《证券法》为准绳,对现行证券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制定和完善《证券法》的相关配套法
规和实施细则,对现行法规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废止已经
过时或与《证券法》相抵触的规章制度。第二,开展“证券
法制年”活动,对广大投资者、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各类
中介组织以及各级证券监管部门,进行一次知法、懂法、守
法的教育,使各方面更加了解和切实履行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认清风险和责任。第三,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依法治市,
依法监管,努力促进证券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周正庆说,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通
过学习贯彻《证券法》,我们的证券市场一定会越办越好,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