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媒体上刊登的有关“增高助长灵”的
广告,吸引了不少家长和渴望长高些的年轻人。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的《关于查处假药“增高助长灵”的
通知》指出:经核实,“增高助长灵”药品广告中的药品
批准文号“卫药准字(1998)055号” 和药品广告审查批
准文号“卫药广审(文)9806161”均属伪造。
据举报,该假药的销售地点在河北省沧州市。国家药
品监督管理局通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专门力
量,彻底查清假药来源,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
追究制假者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发现的该假药立即查封,监督销毁,并
不得受理其广告审批。
近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分别发出查处假乙酰胺注
射液和假龙胆草的通知。《关于查处假乙酰胺注射液的通
知》中,要求安徽省医药管理局、卫生厅药政局协助河南
省卫生厅药政管理局认真做好对假乙酰胺注射液的查处工
作,对假冒山东新华药厂标示的、批号:980108、98021
X和药品批准文号:鲁卫药准字(81)1040032的乙酰胺注
射液一律封存,监督销毁,认真追查假乙酰胺注射液的来
源,坚决摧毁其地下黑窝点。对直接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
查处,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
任。对已经售出的假药要追踪销往地区,务必防止假药危
害人民生命健康的事件发生。关于查处假龙胆草来源的通
知中说,群众来信反映山西省灵石县药材公司有购进假药、
虚改加工日期、 掩盖事实等违法行为, 致使部分群众因
使用假龙胆草导致中毒、死亡和伤残。责成山西省卫生厅
药政处、医药管理局联合对灵石县药材公司的行为进行核
实、查处,彻底查清其假药来源,对发现的假龙胆草就地
封存、销毁,同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范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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