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卫生局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现在起,
军队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一律禁止在任何媒体上发
布医疗广告。
前不久,解放军总后勤部、国家卫生部等联合发出了
《关于禁止以军队名义发布医疗广告的通知》,市卫生局
就此指出,坚决停发以军队名义(包括与军队相关的任何
称谓)发布的医疗广告。正在发布和已经签定发布合同的
应立即停止,并坚决终止发布合同。卫生行政部门一律不
再办理《医疗广告证明》。原来由地方卫生行政部门颁发
的《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律上交市卫生局重新审
核。军队编外医疗机构执业,需持总后勤部和卫生部批准
函到市卫生局办理,各县(市)区卫生局不再受理其执业
申请。军队编外医疗机构聘用本单位以外的卫生技术人员,
只允许在本单位医疗机构登记核准的住址行医,不得在其
下设的医疗网点及其分支机构行医。军队编外医疗机构对
社会有偿服务,其一切医疗文件、资料只能以军队医疗机
构名义出现。收费单据按国家和省财政、物价部门规定执
行。
据悉,从现在起,市卫生局将对军队编外医疗机构进
行为期一个月的清理整顿。(刘冰、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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