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居民李某到医院看病,医生建议他作冠
状动脉绕道手术,但全部费用需25万元,手术前交首期
8万元。1996年开始李某所在单位为职工投了保,按
规定保险公司只能一次性付给李某2万元。理由是:李某
单位为职工购买的是附加险,不是“重大疾病”险。也许
有人会问:当初单位为何不买“商业医疗保险”主险呢?
据有关部门介绍,目前,中保、平安、太平洋以及美
国友邦保险公司除了“重大疾病保险”外,其他所谓健康
型保险都必须是购买主险(人身保险之类)后的附加险种。
附加险保费低、保额小;而重大疾病的投保条件却十分苛
刻。如投“重大疾病险”:投保者的年龄限制在30岁左
右,且是在体检健康前提下参加投保,每年需交2000
至3000元保费,交满20年。投保者中途得重大疾病
方可获得10万元保险赔付金,投保合同即终止。因此,
单位一般不愿意付出高昂的保费,对普通职工来说则难以
承受。
保险公司不敢涉足商业医疗险也有其因。中保人寿广
东省分公司团险管理部负责人解释:一是保险机构缺乏医
学专业人才,在处理医疗附加险时无法取得有力证据,往
往有任人宰割之感;二是医院少数医师得知医药费由保险
公司承担,往往放开手脚开进口药,有时甚至出现病人和
医院联合起来对付保险公司的事;三是各种改革未到位,
加上投保者的观念及道德等问题,使保险公司视商业医疗
保险为“雷区”。中保人寿广州分公司前年在从化承包了
某集体单位的医疗保险,结果一年就亏了近百万元。据了
解,平安公司有些分支机构医疗险赔付额相当于投保费的
150%;广东中保人寿公司个别分支机构的医疗险赔付
率高达300%。
我国医疗改革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由基本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补充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三者共同支撑的健康保
障体系。很多经济学家指出,这正是商业保险公司拓展市
场的契机。保险公司有何动作呢?中保广东省分公司表示,
他们对这一问题正在加紧研究,并拟决定针对普通职工的
承受能力,拓展医疗保险市场:开发保费较低的学生健康
险,以减轻职工对子女医疗负担;开设补充医疗险,以提
供职工住院保险金;开设下岗待业医疗险,从各方面给予
优惠,提供一定医疗保障;选择一些管理较完善的单位,
指定医院给职工看病,开办门诊医疗险等等。我们深信:
只要不断探索,商业医疗保险定会很快来到多数人的身边。
本报记者 朱桂芳 通讯员 杨 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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