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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

话剧市场谁为演员撑腰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4月9日 10:37 中国青年报

    正在上演的话剧《送冰的人来了》剧组中的演员们,
目前都有一种担心,即能不能拿到应得的演出报酬。因为
按合同规定应付给某单位的借调演员的费用,超过期限还
没有付,经演员们强烈要求,才付了一部分,至今还有欠
款。有的已经签约,有的只是口头约定,上演即付排练期
间报酬的演员,至今一分钱未拿到。大多数演员与制作人
签订的合同规定是:演出15场之后全部结清排练费和演出
费。现在他们担心,如果演出了15场之后他们仍拿不到报
酬怎么办,或者根本就演不到15场怎么办?

    《送冰的人来了》是几家单位合作演出的。但剧组的
人说,平时常来的只是一个制作人。采取多种方式繁荣话
剧事业本来是一件好事,但如果鱼龙混杂,造成演出市场
的混乱,则会给话剧事业带来新的危害。所以我认为,话
剧市场亟待规范。

    话剧既然要走向市场,就要有一些企业管理的方法。
首先要重视合同。合同法已正式颁布实施了,合同对于签
约的任何一方都有法律的约束力,如果任何一方认为自己
受到伤害,可以利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现在
话剧界不重视合同或违反合同的现象仍然很多,这对于话
剧市场的健康发展是不利的。

    其次,要提倡法治。“以法治国”已经写入了我们的
宪法,所以在话剧界也要提倡法治。上面提到的一些口头
约定的演员,由于没签任何合同完全可以一走了之而不必
负任何法律责任。可事实上并不那么简单,“罢演”的罪
名任何一个演员都承担不起,没合同制作人可以不给钱,
或有合同也不给钱,但演员不敢不演。在许多中国人的眼
里“戏比天大”,好像演员不论受多大委屈也得首先把戏
演了,有的制作人、演出经纪人就钻这个空子,不管什么
情况,“罢演”事件中受伤害最深的永远是演员。在这个
问题上,围绕着演出报道的媒体也要增强法制观念。以往
有些报道,媒体往往大做“道德”文章,而对谁应对此事
件负法律责任并不感兴趣。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那么凭什么让一个没有违反合同、违反法律的演员,承担
停演的责任呢?而那些违反合同或因法律手续不全而造成
停演的主办者们,不管他们是制作人或者是政府部门或者
是行政机关,都应该受到谴责并承担责任。媒体对于演出
市场的影响很大,有时往往是决定性的。所以如何以法治
的精神做好宣传报道,在“公民的良心”中树立法治的观
念值得媒体的主持者们深入思考。

    一个企业要与另一个企业签订合同,往往要调查对方
的资信;一个人要到银行贷款,要有抵押或担保人。那么,
当一个话剧制作人需要什么?好像什么也不需要。如果他
真的付不起场租、稿费、酬金你拿他怎么办?那些挂名的
主办单位会替他负法律责任吗?所以,话剧制作人也需要
进行规范管理,文化主管部门也应对此加以重视。一个演
出制作人除了在经济上有保障外,在艺术上也应有一定的
水平,并且应该遵守职业道德。符合条件的人,才发给经
营执照,所有制作人必须持证上岗。对于那些违法的,不
遵守职业道德的制作人要吊销他的执照,并在全国信息网
上发布他的名字。同时要坚决打击那些无证经营的“黑制
作人”,以逐步规范话剧市场。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