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97年拍摄的电影《洛丽塔》
多年以后,名著《洛丽塔》最近再一次成为法庭辩论
的中心,这一次的被告是纽约出版商巴尼·罗塞特,而俄
裔美籍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儿子和继承人德米特
里·纳博科夫则是原告,他们争论的焦点是,名不见经传
的意大利女作家佩拉续写的《洛丽塔日记》是否能在美国
出版。
《洛丽塔日记》是对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成名之作
《洛丽塔》的新演绎。《洛丽塔》成书于1954年春季,小
说描写了一个中年男子对年仅12岁却春心早动的女童——
—洛丽塔的恋情故事。作家将稿件投寄给了出版商,但1
954年的美国在阅读自由方面尚是中古时代,关于性描写
的书籍都是禁书。当时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劳伦斯的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以及亨利·米勒的自传体小说《北
回归线》都是同样的“声名狼藉”。编辑们虽然深知这本
原稿富含文学价值,但也清楚清教徒气氛的社会不会接受。
《洛丽塔》原稿先后被纽约4个大书局所拒。次年,《洛
丽塔》终于在巴黎由奥林比亚书局出版,初版仅5000本。
英国作家格雷厄姆·格林读了以后,在伦敦《泰晤士报》
写了评论,称颂它是1955年最佳的三部小说之一。此后《
洛丽塔》声名大噪,成为了国际畅销书和当代文学经典。
作家之子德米特里曾是一名歌剧演唱家,目前为了全
心维护父亲的遗产,他已经放弃了原来的事业。今年早些
时候,他提起诉讼,要求在美国停止出版《洛丽塔日记》
,这得到了文学界约翰·厄普代克和马丁·埃米斯等著名
人物的支持。虽然该书已经在德国、意大利和荷兰发行,
但美国法院很快作出裁定,禁止纽约出版商Farrar,Str
auss &Giroux发行该书的英语版本。德米特里称,佩拉
的小说不但违反了版权法,而且是对原作非常拙劣的“剽
窃”。翻版《洛丽塔》的泛滥将是对文学的亵渎。他说,
此举将为那些“乔装华衣却饥肠辘辘、平庸无能的文学侏
儒”洞开方便之门,使得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地抄袭成功的
文学作品。他还说:“洛丽塔的名字早已被时装设计师、
野心勃勃的三流演员、国际互联网甚至娼妓们恣意滥用,
并且庸俗化了。可想而知,在我心目中《洛丽塔日记》是
何等地位。”
被告、出版商巴尼·罗塞特对《洛丽塔》颇有好感,
英国《泰晤士报》在报道中说,40多年以前,他曾踌躇满
志地连夜飞往伦敦,希望能够买到《洛丽塔》在美国的发
行权,却无功而返,该书最终由普特南书局于1958年在美
国出版,并于1959年1月成为《纽约时报》畅销书榜的第
一位,罗塞特对此一直难以释怀。如今他已76岁,却再次
因为洛丽塔惹上麻烦。其实从这里面也可以看出此公并非
等闲之辈。早在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还被视为
淫书的时候,他就出版了该书。60年代他还成功地战胜禁
令,出版了亨利·米勒的《北回归线》,该书现在已堪称
当代美国文学的经典之作。
无数的文学和戏剧创作与过去的名著都有着千丝万缕
的关系。从《尤利西斯》与《奥德赛》到《西区故事》与
《罗密欧与朱丽叶》,都从未发生过版权纠纷。《洛丽塔》
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直有效到2030年,即巴黎奥林比亚书局
发行第一版后的75年。但罗塞特声称《洛丽塔日记》和原
作虽有部分相同情节,但也有新素材,它是“再创作”而
绝非“剽窃”,与知识产权无关。他说:“这是一部伟大
而严肃的作品。如果本书有助于洛丽塔形象的完善,为什
么不让它出版?总会有人去挑战纳博科夫的。”接受记者
采访时,罗塞特宣称:“德米特里没能阻止《洛丽塔日记》
在其他国家出版,本案法官对此原因颇感兴趣……出版商
生而有之的权利就是出版。如果必要的话,我将再次战斗
到底。”作家佩拉本人也会在最近的上诉中作为专家证人
出庭。她说,原书是通过男主人公亨伯特·亨伯特的视角
来叙述这一故事的,纳博科夫也曾坦言自己对洛丽塔的内
心深处一无所知,并希望自己是个女作家,能够把充满幻
想的少女情愫一展无遗,“我所做的就是接受纳博科夫的
挑战。”
其实,在这场对阵中,谁会是真正的胜者真的那么重
要吗?也许正如纳博科夫当年对记者所说的那样:“出名
的是洛丽塔,而不是我。”唐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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