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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

国家将加大对文物流通管理力度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3月2日 14:16 北京日报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和对文物热情
的增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参与文物的收藏和转让活动,
流通领域中对文物的需求量大大增加;同时由于文物流通
领域出现了多头管理、多头兴办、多形式、多流向等情况,
国有文物经营单位普遍货源不足,经营不善,难以发挥在
流通领域的主渠道作用,有的甚至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地
步。如何看待和管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文物流通问题?
近日国家文物局张文彬局长谈了自己的看法。

    张局长说,文物因其自身所存在的历史、科学、艺术
价值而被人们欣赏和收藏,凡是政策允许进入流通领域的
文物具备商品的特性,也是不争的客观事实。建国以前的
文物流通基本处于无序状态,造成了大量文物的流失和破
坏,据不完全统计,仅中国历代书画一项散佚国外的即达
二万余件。建国以后,我国政府在全国有计划地建立了各
级文物商店,从事文物征集和销售活动。1974年,国务院
决定将文物经营统一由文物部门管理,并将外贸商业部门
多年积存的几百万件文物移交文物部门。

    应当指出的是,当初国家建立文物商店并由文化部门
统一归口管理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文物,防止珍
贵文物流失,这是完全必要和完全正确的。

    在谈到现在文物商店的生存与发展遇到了严峻的挑战
时,张局长指出:这与它原有的计划经济色彩有关,也与
目前文物流通领域存在的相对混乱局面有关。面对困难,
我们不能怨天尤人,更不能灰心丧气,要通过经营方式、
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通过整顿文物流通秩序,努力改
变被动局面。

    整顿文物流通秩序,首要的是正确分析形势,统一认
识,而目前恰好是在这一点上存在较多的分歧,甚至是争
论。我们认为,文物流通领域更需要贯彻执行“保护为主,
抢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针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
强管理”的原则。文物流通的目的就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
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使文物得到有效的保护。
自古以来,我国就有官方收藏文物和民间收藏文物两种基
本形式,需要指出的是,历史上出现的藏宝于民是同当时
战乱频繁,社会动荡的局势有关。解放以后,一批热爱祖
国文化,热心保护文化遗产的收藏家,将他们在旧中国不
惜倾家荡产收购、保护的一些珍贵文物捐献给国家,奉献
于社会,留下了他们光辉的名字。从一定意义上说,民间
收藏的传统对丰厚社会文化的底蕴,陶冶人们的情操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从客观上看,收藏于民间的文物既不乏珍
品,又大多得到了妥善的保护。如果引导有方,这些民间
收藏将成为我国文物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因此,我们从不反对民间收
藏,我们反对的是各种非法交易。当前,“古玩城”、“
旧货市场”上非法交易文物现象十分严重。在文物拍卖活
动中,也有拍卖出土文物、馆藏文物的情况。凡此种种,
都提示我们要尽快建立适应新情况的法规,加强文物流通
领域的管理。

    在这里张局长特别强调:文物是历史的、民族的文化
遗产,是社会文明和民族精神的物化载体,国家所有的文
物决不等同于一般的国有资产,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经济
资源,既不能简单地用金钱计算其经济价值,更不允许将
国有文物估价后转移为经营资本或与其它资产合并入股、
捆绑上市。

    在谈到今后国家将如何加强对文物流通领域的管理时,
张局长认为:重点应放在加强文物市场和文物拍卖的管理
上。凡政策允许流通的文物,按国际惯例要逐步建立民间
收藏文物的鉴定、登记、过户制度,并受法律保护。国家
和省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文物鉴定机构要按照《文物
保护法》、《拍卖法》有关规定,严格审批拍卖人的文物
拍卖资格,对不具备拍卖文物资格的拍卖人,坚决严禁其
拍卖文物;文物部门要加强对文物拍卖标的的鉴定审批工
作,建立严格的鉴定审批责任制度,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
文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进入拍卖市场。对流传在社会上具
有特别重要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文物,要严格控制拍
卖范围,坚持向博物馆定向拍卖。国家对公民出售个人所
有的传世珍贵文物必须具有优先购买权。    记者吴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