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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作品不是手段

http://www.sina.com.cn 1998年12月17日 14:16 光明日报

  起步时,我像不少“码字”先生一样,写作的真实目
的,无非两字——“名、利”。

  记得60年代初,像黄药眠教授说的:习作者如果把写
作当作沽名钓誉的手段,或干脆为了赚钱,甚至稿子还没
完,就盘算着稿费的开支项目了,那么,你刚抬脚,这条
路就算走错了!其实,人说名利原本相连,有名就有利,
有利也有名。君不见,浅薄无聊的一些电视节目主持人,
仅仅因为常在电视上露露脸,就居然纷纷耍笔杆,频频出
“大作”,喋喋不休谈感觉,谈怀孕,谈孩子,谈柴米油
盐酱醋茶,再没法谈了就用倩影玉照取而代之也可,照样
订数几十万上百万。于是乎,钱则活似三江水,滔滔滚滚
扑天来。人家“知名度”高得日天攮地,你眼红得了吗?
名人效应嘛。

  后来偶然读到马克思《莱茵第六届省议会中的辩论》:
“作家绝不把他的作品看作一种手段。作品就是目的本身,
作品对作家自己或对别人全不可能是手段,所以遇必要时,
作家可以牺牲他的存在给它们(作品)的存在,或则以另
一种方式,像宗教使徒一般,俯首于这一原则:‘服从上
帝甚于人’,因为在人之中,他就被他的人的需要、人的
欲望沾染了。”直到“知天命”而后,我才算理解了马克
思以及黄教授的话。以写作为谋生手段,恐怕是一切谋生
中最艰难不堪的。墨迹转化为钞票,其周期之长,局外人
恐怕并不深知。报纸最快要也得一两个月(这种事甚少),
刊物规定三个月不见发表才可另行处理。有些报刊则拖到
年终或某一段较长时间才一块结算。出版社则往往需要两
三年或更长时间。如没积蓄或其它主要谋生手段,专等那
点可怜的稿费买米做饭,那你算死定了!因而,即便名作
家、大诗人,也情愿被聘去登讲台,喝粉笔末,不怕耽误
写他大作的时间。赚钱,只是作品的“副产品”,写作最
多只能做为谋生的辅助手段。

  所以,想以作品谋生者,不是疯子也是傻瓜!因为这
是根本难以办到的事!

  其实作品即目的本身,我的理由是把它视为自己的生
命延伸,或生命的一部分。血肉之躯有限,而作品生命(
精神、思想)却可以永存!因此,必要时,可以牺牲肉体
而让作品存在。

  我现在的写作,虽属专业,不能不做,可主要还是一
种习惯、爱好和乐趣。我不打草稿,不留底稿,投出去,
登不登拉倒。为什么?这样写起来,往往有意想不到的奇
妙。若考虑成熟,列个提纲,打出草样,再最后誊抄、雕
琢。我认为这不是写作而是制造,是受罪,那会索然无味。
抄留底稿也一样,犹如把食物嚼碎吐出来再吞进去咀嚼。
这样,不但无味,简直会呕吐了。写作受语言逻辑的支配,
它牵着我的鼻子,不知被它牵到哪里去。挨牵的味道好极
了!好在写出来的东西连自己事前都意想不到。事情就这
样,如果一切都不出所料,就没趣味了。

  至此,我才终于摆脱了名利驱使,而代之以乐趣。于
是,写作成了我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便乐此不疲,乐
在其中。正如下棋、玩牌等游戏,谁会在乎什么得失?谁
会以此作为谋生手段?

  只管耕耘,不计收获;只管写作,不计发表与否。这
样一来,什么焦灼、急躁、懊恼、狂傲……全都跑得无踪
无影了。

  兴趣是最好的导师,最好的知己,最大的动力,也是
一种最轻松平常的心境。我想,这或许称得上写作中的潇
洒人生。  王乃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