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派出的稽查特派员对部分省市的公路、水利
项目进行专项稽查时,发现湖北荆江大堤加固工程、河北
石安高速公路和山西原太高速公路擅自截留、挪用建设资
金问题严重。最近,国家计委对此进行了严肃处理。
国家计委特派员在稽查中发现,对长江防洪具有重要
作用的湖北荆江大堤二期加固工程的建设资金被层层截留
挪用, 严重影响了工程的建设。 其中,1996年长江水利
委员会挪用500万元用于自建住宅楼, 湖北省水利厅截留
400万元用于厅机关周转使用。 河北省交通厅石安公路管
理处挪用工程投资9200万元,以建设交通技术培训中心为
名,建了16层高面积达22000平方米的宾馆, 还挪用工程
资金建了3栋108套总面积达16000平方米的宿舍楼。 山西
省原太高速公路在建设期间,山西省交通厅擅自批准原太
高速公路指挥部以建服务区的名义, 挪用1.1亿元修建了
豪华宾馆。
国家计委指出,凡截留、挪用的资金限期于3月底收
回;违规建筑要依法进行拍卖,所得资金用于工程建设。
对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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