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5日电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国
家版权局《关于不得使用非法复制的计算机软件的通知》,
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各
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国家版权局的这个通知是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三
日发出的。通知指出,为了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
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贯彻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保护中外著作权
人的合法权利,为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生产和经营提供良
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科技、文化合
作,任何单位在其计算机系统中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计算
机软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