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4月1日起,本市关于“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的
“新办法”将正式施行,执行14年之久的“老办法”同时
废止。
曾几何时,“包卫生、包绿化、包社会秩序”是京城
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参与管理城市环境的一
个为人称道的举措。但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管理体制的
改革,1985年底出台的《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
办法》在“门前三包”责任的确定、监督管理的方式,以
及管理体制、执法主体等方面日渐显出了与现实不相适应
之处。于是,新的办法在今年应运而生。
“新办法”沿用了“老办法”的名称,和其中许多行
之有效的内容。同时,按照目前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和
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门前三包”的
实施范围、具体内容,规定了责任区的划分原则、所应达
到的目标,明确了管理机关、组织实施机关、具体落实机
关、监督检查机关的职责,提高了对违反“办法”行为的
处罚标准。
本着“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原则,“新办法”增加了
“动员、依靠群众参与管理环境”的内容,具体是:“街
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居民委员会、村
民委员会通过制定居民公约或者村规民约等形式,动员本
居住地区的居民、村民搞好住宅门前的环境卫生、绿化美
化和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在本市居住和生活的公民,均有
参加‘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维护良好城市环境的义务。
”
针对当前集贸市场、建筑施工现场、停车场、存车处
等容易出现环境脏乱、秩序不佳的问题,“新办法”规定
这些地区和有关管理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同时,为
了使“门前三包”落到实处,“新办法”增加了责任单位
应该达到的具体目标,并特别对目前普遍存在的“白色污
染”、乱贴“印刷品”、裸露地面扬尘污染等问题作出了
明确规定。 (记者陈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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