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3日电 为保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
顺利进行,经国务院批准,监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
审计署、国家工商局、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
行决定,从4月至8月底,围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进行
执法监察。今天下午, 这7个部门联合在京召开电视电话
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悉,这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执法监察的重点是,
1998年6月1日以来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情况和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的情况。
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镇)
两级政府落实粮改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情况;国有粮食收储
企业执行粮食购销政策的情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管
理粮食市场职责的情况;粮食资金封闭运行及财政拨补到
位情况;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等。
国家计委副主任王春正在会上提出:要进一步统一思
想认识,切实把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继续认真
贯彻《粮食收购条例》,切实做到敞开收购;按照政企分
开原则,加快粮食企业自身改革步伐;积极配合工商部门,
管好管住粮食收购市场;建立激励机制,促进粮食顺价销
售;进一步完善粮食价格机制;积极抓好粮食的转化和出
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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