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讯财务总监委派制试点3月4日起已在无锡展开,
由政府委派的“钦差”不日将进驻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
业,这些企业的财务运作从此将在“财务总监”监控下进
行。
随着财政部门取消对企业重要财务活动的直接控制与
审批,财政管理的弱化现象也日趋严重,国有企业缺乏有
效的监督和约束,导致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
等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时有发生;而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监
督也往往注重事后检查,致使国有企业一些早已存在的问
题得不到及时、充分的反映,出现只要一审查就会发现一
个“大窟窿”的状况,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基本思路是,由市级行业控股公司
或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向所属企业或子公司委派财务
总监。财务总监只对委派方负责,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并监
控公司日常的财务会计活动,参与拟定有关企业经营的重
大计划,包括年度预算、决算方案、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
费用开支计划,筹资融资计划,利润分配计划及弥补亏损
方案等。
财务总监还将在企业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产权转让、
大额现金支付和资产处置等方面实行与总经理联签制。徐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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