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国政协介绍,到目前为止,人民政协各级地方委 员会已达3000多个,共有委员50余万人。 人民政协成立之初,地方委员会只在中心城市、重要 地区及省会设立。1954年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 程》后,地方委员会的组织有了较快发展。按照1982的通 过的政协章程,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 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凡有条件设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地方,均设立了人民政协组织。 人民政协各级地方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