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湖南省卫生工作会议上公布的一项对医疗差
错事故不依不饶的新制度———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
责任制,令在座的省内数十家医疗单位的负责人感到了沉
甸甸的压力。
近年来,尽管采取了多种规范措施,但由于一些医疗
单位和少数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淡化、作风纪律松弛、内部
管理不严等问题,湖南省医疗差错事故时有发生,给患者
及家属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由此而引起的医疗纠纷,也
损害了卫生行业的整体形象。如去年10月,长沙市宁乡县
人民医院将一位仅两岁的女孩的膀胱误作囊肿切除,孩子
家长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索赔296万元。媒体曝光
后,社会各界广为关注。
在湖南省卫生工作会议上,省卫生厅一位负责同志说:
“医疗质量与人民群众的健康息息相关。让老百姓看病有
安全感,必须杜绝医疗责任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技
术事故。为此,必须在常规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
责任,特别是强化医疗单位领导者的责任。”
这项制度把责任细化到科室,落实到个人,让卫生行
政部门定期进行严格考核测评,一旦发生医疗差错和医疗
质量问题,要立即追究当事者、科室负责人直至院领导的
责任,严肃处理;对不能胜任领导、管理或者医疗技术工
作的,就地免职或调离现职岗位。 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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