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
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八年来,中国
的社会治安状况取得了显著改善。
八年来,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并针对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
一九九一年八月,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部署了为期三
年的“反盗窃”专项斗争。仅会后半年时间,全国就破获
盗窃案件六十五万余起,查获犯罪团伙四点三万余个,缴
获赃款物总值二十多亿元。一九九三年,中央综治委部署
了围歼“车匪路霸”的斗争,使猖獗一时的抢劫旅客列车
犯罪案件明显减少。
一九九三年和一九九五年,中央综治委两次就打拐禁
娼斗争进行部署,使一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受到应有惩
罚,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大幅度降低。一九九四年,中央综
治委针对一些农村地区治安混乱的状况,部署了集中整治
农村治安的斗争。由于措施得力,使农村中严重刑事犯罪
活动受到严厉打击,一批横行乡里、群众深恶痛绝的流氓
恶势力被铲除,农村基层党政组织得到加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在治本。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中央综治委召开了全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会议,并形成了
《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逐步使流动人口
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
和减少这些人重新违法犯罪,是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这项工作得以加强,
各地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有所下降。中央综治委
还多次部署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斗争,清理了一批不利
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歌舞厅、游艺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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