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1998年是建国以来毕业生数量最多的一年,就
业压力颇大。 为做好106万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国务
院新一届政府班子组建伊始,就以国务院名义发出《关于
做好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各级
人事部门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出台了做好
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政策:
----鼓励和动员国有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吸纳储
备人才。从已就业的毕业生中看出,去国有企业的人居多。
较高的河南省为80.7%,其次山东为66.4%,河北、甘肃分
别为62%和59.6%。山东省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接收急需专
业毕业生,由当地政府视情况给予工资补贴;事业单位接
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不受增人计划限制,允许先进人
再追加计划。江苏省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
单位,要首先安排好本行业对口专业毕业生。
----有计划地吸收一部分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充实到基
层机关和重要岗位。一是通过考试、考核录用优秀毕业生
到乡镇级党政机关工作。 山东、新疆、河南分别选拔了6
84名、114名和50名, 黑龙江省从每年选拔100名增至500
名。海南省采取由省财政和市、 县财政各负担50%或由市、
县财政负担全部经费的做法,经考试录用的毕业生,先将
其安排到基层支教、支农、扶贫或到企业锻炼,两三年后,
经考核选拔其中的优秀人员到机关工作。二是动用必要的
行政手段,保证国家重点单位和地区对毕业生的需求。三
是建立奖励基金。甘肃省对自愿申请到老少边穷、县以下
农业第一线工作的毕业生实行奖励政策。
----税务、公安、司法等部门优先从毕业生中录用公
务员。山东省公安机关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辞退一部
分不合格的干警,将经考试合格的毕业生录用为公务员,
补充到基层公安部门。 河南省公安部门240人,税务部门
768人。 福建省给公安、司法、税务等部门下达公务员录
用计划825人, 这些机关通过公开招考优先从毕业生中录
用工作人员。
----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一是疏通三资企业、乡镇
企业、股份制企业接收毕业生。山东省对到这些单位就业
的毕业生,及时输身份、待遇、户口、职称、保险等方面
的手续。河北省初步建立了这些单位接收毕业生的就业体
制,县以上人才交流机构可进行人事代理。河南省制定了
暂行办法,对非国有单位的界定、接收程序和要求作出了
明确规定。二是鼓励毕业生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山东省从
事个体私营经济的毕业生,可保留干部身份,连续计算工
具,按规定输社会保险。三是探索扩大就业的新路子。山
东省允许毕业生到外地就业,人才中心为其办理档案、户
粮关系代管手续。河北省从二次分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中
选派1万名置换农村中小学代课教师; 5000名项替乡镇农
技服务组织中的临时人员; 500名充实乡镇卫生院和计划
生育工作站。河南省允许专科以下和长线专业毕业生到省
外就业,1998年到省外就业的达627人。
----做好毕业生择业的服务工作。一是举办不同层次、
规模、学科门类的集市型毕业生就业双选会。甘肃、海南、
河南、河北专科以上毕业生基本通过市场择业。二是搞好
信息服务。山东省积极引导毕业生到人才市场登记,组织
用人单位到人才市场挑选毕业生,还充分利用人才市场现
有的信息网络,传输毕业生生源和需求信息。三是实行待
业管理。江苏省对暂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进行储备开发,
开展转岗培训,提高学历层次和技能。同时制定毕业生待
业期间管理办法。 (本文由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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