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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研究生毕业热点问答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2月16日 18:55 北京晚报

    又到了大学生、研究生毕业分配的季节,北京市人事
局的有关人士目前回答了大家关注的相关问题。

    北京市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的原则和补充
方向是什么?

    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在积极妥
善地做好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的前提下,按照保证重点、
照顾急需、严格控制、加强管理的原则做好非北京生源高
校毕业生的引进接收工作。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主要补
充到地处远郊区县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产业
、普教系统及重点科研、教学单位、国家重点项目和工程
等单位。

    北京市属用人单位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条件有哪
些?

    1.国家重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的统分毕业
生;

    2.所学专业为北京市紧缺专业;

    3.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良,经学校毕业生分配
主管部门同意推荐留京或进京就业的;

    4.来源于边远省区的毕业生,须事先征得边远省区
毕业生主管部门的同意。

    对非北京生源毕业研究生在北京市属用人单位就业有
何规定?

    毕业研究生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通过“双向选
择”落实就业单位。由培养单位出具推荐信、成绩单,用
人单位填写“非北京生源进京审批表”,逐级上报,经北
京市人事局根据用人单位报需求计划及专业要求审批同意
后方可接收。

    毕业生到北京市国家机关就业有何要求?

    北京市人事局每年组织应届毕业生的“北京市国家机
关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取得北京市国家机关公务员录
用资格的毕业生,可通过与北京市各级国家机关“双向选
择”落实就业单位。

    集中派遣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如何就
业?

    对于这部分毕业生,可派遣到北京市人事局,由毕业
生本人持“派遣报到证”及时到北京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
生就业处(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报到、登记,由
中心负责推荐,毕业生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
位。

    对违反就业规定的毕业生如何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
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在其向学校缴纳全部培
养费和奖(助)学金后,由学校将其户粮关系和档案转至
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1.不顾国家需要,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多方教育
仍拒不改正的;

    2.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不去就业单
位报到的;

    3.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无理要求用人单位退回
的;

    4.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先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