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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舆论和知名人士评港终院判决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2月10日 05:56 人民日报

    澳门2月9日电报道:香港终审法院近日关于港人在内
地所生子女的居港权问题的判决,引起各方评论。即将回
归的澳门,对此非常关注。舆论界和知名人士发表评论,
指出澳门正在筹组特区政府谋划特区政府将来的运作,如
何正确处理好“一国”和“两制”的关系,培养国家主权
意识,就显得特别重要。

    《澳门日报》在题为《先有“一国”而后“两制”》
的评论中说,香港终审法院的判决,明显曲解了“一国两
制”原则,国家主权意识薄弱,“一国”和“两制”主从
关系模糊。评论指出,长期的殖民统治,令一部分香港人
几乎毫无国家观念。他们外出,必以“香港人”自傲,遇
事必以“香港”为先。他们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假如没
有强大的国家,香港人绝对不会如此“风光”。“一国两
制”也如是,在没有“一国”的前提下,“两制”将无从
谈起。香港终审法院的裁决,最终将使港人自承苦果。

    澳门特区筹委会委员、澳门大学教授杨允中博士指出,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筹组过程中以及今后特别行政区成立后,
要正确处理好“一国”和“两制”的关系,要培养国家主
权意识,实现“澳人治澳”、高度自治。

    杨允中博士说,从法律的角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特区的权力来自国家最
高权力机关授予。最高权力机关对香港或将来澳门特别行
政区作出的任何立法行为,在特别行政区绝对有效,特别
行政区有执行的义务和权力,但没有解释或修改最高权力
机关作出的法律行为的权力,这涉及到权力来源问题。

    杨允中强调,基本法规定按“一国两制”,特别行政
区享有高度的自治,这涉及“一国”与“两制”问题。“
两制”首先要服从“一国”,在一个国家的大原则之下,
港人、澳人方可享有高度自治。因此,无论是行政长官还
是司法官员,都应有明确的国家主权意识。

    杨允中表示,他对香港终审法院的判决感到吃惊。他
认为这是不理性的,而且会给香港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他指出,解决港人在内地所生子女问题,香港方面不能单
方面作出司法裁决,因为这些内地所生子女在中国内地,
属内地政府管辖。香港单方面的行为也使内地有关省份和
部门非常难做。

    杨允中认为,此次事件对澳门实在有很大影响,也对
澳门有很大的启发,值得高度重视。  (王荣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