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批准了《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暂行办法》, 允许国外旅游机构和国内旅行社以合资的形式开发我国的 旅游市场。 暂行办法规定,中外合资的双方都必须是经营国际旅 游业务的旅行社,同时又是本国旅游行业协会的正式会员。 在申办合资旅行社时要按照《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暂行办 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在试点阶段,合资旅行社可以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国 内旅游业务,暂不允许经营中国公民赴外国及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