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2月1日电 (李向东 钱宝琦) 河北省
唐山市从健全运行和保障机制入手,探索实施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追究制度,使反腐倡廉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唐山市委在党建工作实践中认识到,要抓好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在于责任落实。为此,市纪委、
监察局专门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
实施细则》,明确了各县(市)区(场)、市直机关、部
门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织及其领导成员应
负的责任,规定了履行责任的标准。
为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还实施了严
格的目标管理,专门制定了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
作目标,从党风廉政教育,办案和信访工作,领导干部廉
洁自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6个方面, 设置了具体量化
要求,并定期进行督查考核,评出实绩突出、良好、一般
3个档次,作为评价班子、使用干部的重要条件。
在完善督查、考评机制的同时,唐山市纪委、监察局
对履行职责不力,所分管地区、部门出现严重腐败现象和
不正之风的领导班子,强化追究,坚决予以调整。去年,
唐山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对154 名有一般不廉洁问
题或轻微违纪问题的领导干部,实施了诫勉谈话,并立案
查处了3名隐瞒移动电话人员, 查处了15件违反收支两条
线的案件,13名直接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3名县区政府
所属局的主要领导被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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