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石家庄1月30日电 河北省纪委最近查处了
一起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贿受贿的违法违纪案件,石家
庄市委常委、市农工委书记高书辰,新乐市市长刘明献、
栾城县副县长墨建平、新乐市政协副主席陈增国等受到查
处。
1997年12月,新乐市二轻公司河北华宝塑机股份有限
公司经理陈增国送给时任市委书记的高书辰3万元, 并要
求高在换届工作中设法把自己推进市级领导班子。同年11
月,新乐市二轻局所属建筑总公司经理墨建平给高书辰送
上2万元,希望高予以关照。11月下旬, 高书辰要墨建平
为其装修住房,向新乐市建筑公司交款5万元, 并取走发
票;墨建平安排其弟负责此事,其弟支取了高书辰所付的
5万元装修款;之后,墨建平又从下属的五分公司取款5万
元,退还给高书辰。墨建平还从下属二分公司支出 公款
1.97万元,送给时任新乐市常务副市长的刘明献。
高书辰收受陈增国、墨建平贿赂后,先后两次向石家
庄市委换届考察组推荐陈增国和 墨建平进新乐市领导班
子。刘明献向石家庄市委组织部推荐提拔墨建平到外县任
县级领导干部。后来,陈增国被选为新乐市政协副主席,
墨建平当上栾城县副县长。
河北省纪委决定给予高书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
法机关处理;给予刘明献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石家庄市委
、市政府依法撤销了刘明献新乐市市长职务;墨建平被开
除党籍并被撤销副县长职务;陈增国被免去新乐市政协副
主席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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