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5日讯 记者李建兴今天从财政部获悉,经 国务院批准,从1999年1月1日起,我国提高了部分商品的出 口退税率。 机械及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等 4大类机电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农机、纺织原料 及制品、钟表、鞋、陶瓷、钢材及其制品、水泥提高到13%; 有机化工原料、无机化工原料、涂料、染料、颜料、橡胶制 品、玩具及运动用品、塑料制品、旅行用品及箱包提高到11%; 目前执行6%出口退税率的产品统一提高到9%;农产品的出 口退税率提高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