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1月24日电 建国以来最大的一宗走私成
品油案件日前审查终结。广东省中山市福兴炼油厂副厂长
袁满章用伪报手段走私成品油9.0182万吨,被广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中山
市福兴炼油厂被判罚金1500万元。
经有关部门立案侦查, 已查明全案犯罪事实: 号称
“广东油王”的郭在福、郭钢福兄弟2人(均在逃) 与中
山福兴炼油厂副厂长袁满章勾结,郭在福以福兴炼油厂在
香港的机构香港五福石化有限公司名义,与新加坡五福石
油有限公司签订了平均每吨106.81美元价格购买一批成品
油合同,作为企业法人代表的袁满章以货主身份将这一批
成品油通过外轮运进中国境内,借用广东省化工进出口集
团公司的进口许可证并以其名义,采取伪报手段, 以180
号燃料油名义进口,妄图用这种“瞒天过海”的手段蒙混
过关,结果被我海警部队、海运公安局和海关等三方执法
人员联合查破。 记者 杨霞 梁培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