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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无果造假证 出尔反尔败官司
南德集团牟其中吹破“汽车王国”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月21日 20:30 羊城晚报

   历时整整五年,南德集团与重庆柴油车修配厂马拉松
式的“兼并纠纷”终于画上了休止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
院日前作出判决———“南德”败诉。

  重柴修配厂原是重庆九龙坡区交通局下属一家集体企
业。1992年7月,由当时企业法人代表高葆华牵线, 该厂
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Z·H汽车工业公司签订了一纸《合资
经营重庆九龙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合同》。当时,由于“
九龙公司”的中方银行贷款未到位,便四处寻找能够投资
160万美元的国内合作伙伴。1993年4月,南德集团与重柴
修配厂签订了一纸兼并协议,由南德集团对重柴修配厂实
施兼合,承担债权债务,被兼并方员工进入“九龙公司”
;而“南德”则取代重柴修配厂成为中美合资九龙汽车工
业有限公司的中方控股人。签约后,“南德”即以上级法
人身份,对“九龙公司”生产经营进行部署,并委派南德
集团董事长牟其中的侄女牟琴等人到公司财务部主持工作。

  1995年2月,为全面投产开发 “全承载复合材料汽车"
项目,原重柴修配厂根据南德集团指示,将该厂原有生
产设备及项目全部撤迁停产。就在此时,南德集团开始停
发所有已成“南德员工”的前重柴修配厂职工生活费;同
月15日,南德集团持一份有牟其中和高葆华两人签字的《
解除兼并协议书》,向南德集团注册地天津市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诉请判决确认解除双方兼并关系。其内容主要为
:重柴修配厂在被兼并前账目不清,资不抵债;双方作为
平等法人主体单位,应各自承担债权债务;本“协议”双
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等。

  此后,重柴修配厂便与这份协议进行了一场诉讼管辖
权之争,其理由简单而充分:①《兼并协议》的签约地和
履约地均为重庆;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解除兼并协议》
系伪造。经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本案最终移送
至原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不久,南德集团在
四川省高院另案起诉重柴修配厂———除要求解除《兼并
协议》之外,还要求法院判被告承担其向新闻媒体披露“
兼并内幕”而造成的企业“名誉权损失1050万元”。四川
省高院决定将以上两案合并审理。

  在诉讼期间,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对那份《解

    除兼并协议书》上签署的   “高葆华1993年1月26日”
字样进行文检后,认定:上述签字非高葆华本人所写;
随后,四川省公安厅又对高葆华的上述签字作出认定:检
材字迹非高本人所写。

  “南德”的动机再明白不过:取得“九龙公司”中方
控股权后,多方筹措资金无果,资金难以到位,牟其中构
建的那个庞大的建立“西部汽车王国”计划,根本没能运
作起来。面对如此窘境,他要抽身撤退了。

  而1800多个日日夜夜过去,重柴修配厂因无法人主体
地位,无维持生产的基本设备(被拆卖了),连企业原领
导人高葆华也出走了。一个好端端充满活力的企业弄得荒
草萋萋。从1994年起,重柴修配厂和“九龙公司”均未再
办企业工商年检手续。

  本月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于作出判决: 对原
告以“欺诈”为由而提出的确认《兼并协议》无效及相关
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解除兼并协议》上的高葆华
签字系伪造,没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