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贺劲松)国家经贸委、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省级医药储备制度,确保本
地区发生灾情、疫情及突发事故时的药械紧急供应。
通知指出,自《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加强医药储备管理工
作的通知》发布以来,中央和地方两级医药储备工作有了较
大进展,并在今年的抗洪救灾、治病防疫工作中发挥了重要
作用。但在救灾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
要是各地的医药储备工作很不平衡,尤其是部分省区尚未按
国务院要求建立省级医药储备,影响了救灾药品的及时供应。
为确保下一阶段及今后救灾储备工作的正常进行,国家
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已经建立医药储备制度
的地区认真总结1998年抗洪救灾、治病防疫工作的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