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日召开的第五届国家督学会议获悉, 我国国
家、省、地、县四级督导机构已逐步建立,对推进中等和
中等以下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
邓小平同志提出恢复重建教育督导制度20年来,全国
31个省市区和99%的市(地)、93%的县(市、区)都建立了
教育督导机构,全国教育督导人员达到2.48万人,其中专
职督学7600多人。20年来,这些督导机构集中开展了《义
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特别是建立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
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督导检查制度,推动政府解决
了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
等许多重要问题,保证了“两基”规划的实施。
教育部部长陈至立在会上强调,教育督导与评估制度
是现代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领导要提高认
识,重视和加强教育督导制度、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高
素质人员从事督导工作和担任督学。教育督导工作当前要
集中力量继续做好“两基”工作,确保“两基”在教育工
作中重中之重地位的落实,保证2000年按规划完成“两基
”目标。
会上,教育部向54位第五届国家督学颁发了聘书,表
彰了108名全国教育督导先进工作者和59个先进集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