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1月7日讯记者吴卫南报道:广东将在今年上半
年完成对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的体制改革
工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改革现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的决定,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领导体制、机构编制、
经费、干部和人员均由省直接管理,党的关系仍实行属地管
理;市、县(市)工商局改为上一级工商局的直属机构,不
再列入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机构编制
事宜(含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增减等),一律
逐级上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报省机构
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
统财务经费按收支统管、收支两条线原则由省实行统一管理,
其正常性公用经费将按照高于当地一般行政机关的标准安排。
据介绍,现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后,广东省工商行
政管理局的领导班子仍按现行办法实行双重管理,即以广东
省管理为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协助管理。市、县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的领导班子,经征求地方党委意见后,由上一级
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作出决定并办理任免手续。在工商行政
管理体制改革期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将一律不调整机
构,不增加编制,人员只出不进。并与所办市场分离,按照
市场投资主体划归产权,全面完成市场产权、债权债务及经
营管理和服务人员的移交工作。
广州、深圳两市工商行政管理体制问题,委托广州、深
圳两市政府管理,不由省直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