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西玉林1月6日电 原广西贵港市副市长(副厅
级)李乘龙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今天在广西
玉林市由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玉林
市共有近千名各界群众旁听了今天的审理。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认为:犯罪嫌疑人李乘龙在19
91年至1996年任原县级中共玉林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
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巨额贿赂。此外,尚有巨
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两项共计涉嫌犯罪金额上千万元。
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和第395条规
定。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案件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