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检察人员在今后的诉讼活动中必须
实行“权利告知”制度。 这是记者5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
向社会公布《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具体实施办法》的
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具体实施办法共13条,其中对于我国刑事法律制度和
司法机关执法活动最具实质意义的,就是在刑事诉讼中实
行权利告知制度。要求检察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
证人、被害人时,除表明自己身份,还要告知对方在侦查、
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和义务。
5 日的新闻发布会还公布了另一条信息: 从即日起,
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统一调整了举报电话号码。
各级检察机关举报电话号码的后4位数, 统一调整为
2000; 最高人民检察院原举报电话号码65125902、6524
1850调整为65252000、6559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