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香港特区政府官员日前接受当地传媒采访时
称,香港回归祖国17个月来,特区政府已与中央政府各部
门建立了良好而有效的关系,按照“一国两制”、“港人
治港”和高度自治方针成功施政。香港大学社会学研究中
心进行的一项社会调查显示,香港市民对特区政府成功施
政,处理好与中央政府关系的表现最为满意。
香港舆论指出,《基本法》为特区政府在处理与中央
政府的关系上提供了有效保障。根据《基本法》第22条规
定,中央政府各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
香港特区根据《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内地在香港特
区设立的所有机构及其人员均须遵守香港特区的法律。《
基本法》第14条又规定,中央政府派驻香港特区负责防务
的军队不得干预香港特区的地方事务。同时《驻军法》定
明了驻港部队需要遵守的法律条文。
香港特区政府政制事务局官员证实,《基本法》的上
述规定得到了完整的执行。在此过程中国务院港澳办担当
了“守门员”的角色,统筹内地有关部门与香港特区的交
往,同时协助香港特区政府与内地部门的沟通。当特区政
府有需要时,港澳办及时援手支持,有求必应,如在处理
数名港人在新疆登山失踪事件中,港澳办给特区政府提供
了很多协助。
在处理特区的对外事务方面,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
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与特区政府建立了良好、具有
建设性的关系。从1997年7月到去年10月, 公署协助特区
政府在多个领域与外国签订了21项双边协定,另外,获中
央政府授权,特区政府还自行签订了23项双边协定;香港
特区政府代表以中国代表团成员的身份出席的国际会议达
60多次,同时特区政府还以“中国香港”名义出席国际会
议900多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 外籍公务员获准加入中
国代表团出席国际会议,更是“一国两制”构想在特区落
实的有力例证。
政制事务局的官员还说,香港特区政府与解放军驻港
部队在互不隶属、互不干预、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建立了和
谐而紧密的关系。特区保安局是双方联系的枢纽,而特区
建筑署、民航处和天文台等部门,与解放军驻港部队保持
有效的日常事务性联系。
据透露,为进一步加强特区政府与中央政府及其他省
市和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加深彼此间的了解,特区政
府设立驻京办事处的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并将于
今年一季度开始办公。特区政府驻京办的设立,不仅有利
于“一国两制”方针实施,亦有利于特区政府与内地有关
部门就共同关心的事项进行建设性对话和具体讨论。
(钟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