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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祸”诱发地质灾害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月5日 04:29 人民日报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张奇志、新华社实习生吴三军报
道:许多地质灾害看似天灾,实为人祸。这是浙江省地质
矿产厅近日完成的一项调查所显示的结果。

  调查表明,在浙江省近10年来发生的各类地质灾害中,
人类活动已成为最主要的诱发因素之一。调查显示,主要
由人类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已占总损失量的80%
左右。

  据统计,自90年代以来,浙江省有记载的地质灾害共
有373次。其中滑坡最多,达301处。此外,泥石流40处,
崩塌16处,地面塌陷16处。 大、中型灾害相加共200处,
占了一半多。

  过量抽取地下水、地下采矿、毁林开荒、移山填地、
建造水库等行为,是地质灾害的主要人为因素。如过量抽
取地下水导致地面沉降或塌陷,破坏坡地植被增加泥石流
发生的可能,建筑施工时的爆破造成岩石体的松弛进而引
发山体滑坡、崩塌等。

  调查报告说,目前地面沉降已成为浙江省平原地区最
主要的地质灾害,而杭嘉湖平原地区是地面沉降的重灾区。
以嘉兴市为例,近10年的平均沉降速度每年超过30毫米,
使城市的防洪标准、排污能力下降,建筑物的安全也受到
威胁。自90年代以来,该市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已达18亿
元。

  滑坡、泥石流、崩塌等是浙江省山区常见的地质灾害。
原因是近年来开山、筑路、采矿等活动增多。据浙江省地
质大队提供的资料,以该省西南部的丽水地区为例,1988
年前地质灾害较少,此后平均每年发生7次, 呈增长趋势。

  专家呼吁,防止“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已是刻不容
缓,必须抓好地下水回灌、恢复植被、退耕还林等补救措
施。在进行建设活动时,要时刻注意事先防范这些灾害。
如在城镇选址时要尽量避开滑坡体;在泥石流多发区加强
护挡工程,减少松散碎屑固体物质的数量;不要随便将废
矿渣堆放在坡地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