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来自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
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工作小组的消息,由脱钩工作
小组研究制订的《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
属企业脱钩的总体处理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12月31日
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
管理的直属企业即行脱钩,脱钩企业的移交、整顿工作开始
实施。至此,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
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必须在1998年底前脱钩的重大举
措顺利实现。
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完全脱
钩,政府部门不再直接管理企业,是中央作出军队、武警部
队和政法机关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决定后,党中央、国务
院为加强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反对腐败,实现政企分开而
采取的又一项重大举措,这对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加强中央党政机关廉政建设具
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央党政机关各部门
直属的各类企业一律与原主管部门解除行政隶属关系,各部
门不再作为主管部门直接管理企业,有利于消除部门保护主
义、打破行业垄断,有利于中央党政机关公正执行公务,有
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
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工
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中央党政机关各部门对这次
脱钩工作非常重视,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
普遍反映这次脱钩工作政策清晰、要求明确、措施有力,都
表示坚决拥护。多数部门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这项工作,明确
了专门机构,指定了专人负责,按时完成了调查摸底、初步
清理和提出分类处理意见的任务。脱钩工作小组对各部门上
报的调查摸底和分类处理意见进行了认真审查,反复研究和
协调,及时提出了总体处理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自1999年1月1
日起,中央党政机关有关部门将在脱钩工作小组的组织、指
导、监督下,按照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总体处理意见和
具体实施方案,对脱钩企业分别进行处理:对于符合移交条
件的,分别交由中央和地方管理;对于严重资不抵债、亏损
累累、不能正常经营运行的企业,由原主管部门负责停产整
顿,或者关闭安置,妥善处理。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
执行总体处理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加强领导,严明纪律,
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移交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
脱钩企业职工队伍的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