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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粮贩子私开绿灯陕西一批"粮官"丢官

http://www.sina.com.cn 1998年12月2日 11:21 新华社

  新华社西安12月 1日电(记者苏民生、吴锦瑜)陕西
省最近连续查处了一批内外勾结、非法收购贩运粮食大案,
一批无视国家粮改政策、顶风违纪为粮贩子提供方便的粮
站和工商干部分别被撤职、除名和罚款。

  11月11日,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举报,在宝鸡
火车站查获3名私商收购待运的244吨玉米。就在工商人员
调查粮食来源时,金台、眉县、扶风、岐山 4个县区的几
家国有粮食企业和粮食管理部门,或出面自认货主,或为
私商提供合法的粮食交易证明。案件查明后,直接责任人
眉县车站粮站主任程耀、岐山县枣林粮站主任韩义忠、金
台区斗鸡粮站经营部经理王崇斌被撤职,盗用单位名义为
私商申请车皮计划的宝鸡第六寨国家粮食储备库虢镇转运
站业务员符宏伟被除名,弄虚作假为私商办理证明的扶风
县秦新农副产品贸易公司被取消批发粮食资格,244 吨玉
米被全部没收。

  同时受到查处的还有一些粮食企业。眉县淀粉厂违法
收购粮食,除没收非法收购的59吨玉米外,被罚款 6.88
万元。高陵县泾河粮站在秋粮收购初期工作不力,致使 7
名私商趁机用低价从农民手中非法收购粮食 420万吨,泾
河火车站为私商贩运提供方便并阻挠工商部门执法检查,
均被西安市政府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