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涌主要犯罪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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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03:09 星辰在线-东方新报 |
一、组织、领导、参加、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1995年末,筹办百佳连锁店时,霸占双兴购物中心。2.1997年4月,带人殴打并扎伤一人。3.1997年8月,带人殴打沈阳盛京饭店经理翁玉珠。4.1997&&*年秋,指使手下殴打售烟户李玲等二人。5.1998年2月25日,指使宋健飞等砍伤盛京饭店总经理刘燕等三人。6.1998年4月20日,在迪厅跳舞与保安发生厮打。7.1998年5月,指使宋健飞等划坏服装商刘志兰档口服装,砸坏试衣镜。8.1998年9月,指使宋健飞等殴打周维杰。9.1998年10月,指使手下殴打烟商刘慕林。10.1998年10月20日,指使手下殴打烟商葛亮。11.1998年10月30日,因纠纷指使手下刀刺周刚。12.1998年11月,因与别人发生矛盾,持手下手枪朝酒店天棚鸣放一枪。13.1999年1月,因争执,持手下手枪打伤李俊岩。14.1999&&&年1月,率手下刀砍孙岩。15.1999年4月,指使手下打砸中街大药房。16.1999年10月,手下殴打烟商王永学致死。17.2000年5月15日,授意宋健飞等砍伤算命人崔岩。18.1997年底,送给沈阳市中院院长刘实3万美元。1997年3月再送20万人民币。19.送给沈阳市和平区劳动局副局长高明贤6万元;送给局长凌德秀2万元。20.1999年5月,送给和平区劳动局局长姜新本10万元。21.1998年至1999年,送给马向东4万美金。22.送给农业银行辽宁分行营业部副经理杨礼维港币5万元,5000美元。23.送给沈阳中院副院长一部三星800手机、2万美元和3万元人民币等。 二、故意伤害罪 1.1989年9月11日,率宋健飞等暴打宁勇。2.1991年7月,持火枪打伤时装店业主佟俊森。3.1992年7月,唆使手下枪伤孙树鹏。4.1992&&年10月,率手下砍伤张绍波,并枪伤一民警。 三、非法持有枪支罪 非法持有庆华牌小口径运动手枪一支和小口径运动枪弹八发。 刘涌一案曾经过两次判决,2002年4月17日,刘涌及其手下宋健飞等人被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行贿罪、妨碍公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多项罪名一审判处死刑。1年零4个月后的2003年8月15日,刘涌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近乎相同的罪名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引起舆论大哗。新报综合(来源:东方新报) 相关专题:沈阳刘涌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