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非典康复者关爱(编辑视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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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05:01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傅昌波 在全国上下的艰苦努力下,非典疫情在我国已得到有效控制,非典患者陆续康复出院。但是,在捷报频传的同时,有关非典康复者受到歧视、“被社会隔离”的消息时有耳闻:有的康复者出院后生活无人过问,有的社区对非典康复者限制人身自由,有的单位迟迟不让康复者甚至他们的家人上班……尽管此类情况为数不多,仍然令人感到不安和痛心。 对非典保持警惕有助于阻止疫病蔓延,但是,对非典康复者避之而唯恐不及,主要是对非典病毒的传染性缺乏正确的认识,也是一种只顾自身权利、不愿更多承担社会义务的行为。 卫生部制定了严格的非典康复出院标准,非典康复者在出院之前,医院要对其所有体征指标进行严格的检验,对其物品进行严格的消毒,直到符合医院标准,不再有传染性才会“放行”。医学专家认为,非典康复者不再具有传染性。事实也是如此,有关部门的流行病学调查表明,迄今为止,出院后的非典康复者没有复发的病例,也没有再传染给别人的事例。因此,与非典康复者的正常交往是安全的。躲避、疏远非典康复者,大可不必。 从法律的角度看,非典患者被解除隔离、康复出院后,其各项人身权利即回复到常态。他们的隐私权、生活权、工作权和出行、交往自由等公民权利,应无差别地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任何单位无权剥夺或侵犯非典康复者的权利。从道德的角度说,非典康复者是这场突如其来的疫病的受害者。他们染病后被依法隔离治疗,在一段时间里,付出了失去行动自由和没有亲人陪伴的沉重代价,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他们这些个人权利的一时受限使大家远离了感染疫病的危险,为大家的平安健康创造了条件。每一位健康者都可以说对非典康复者负有关爱和补偿的道德义务。对于那些在工作岗位上感染了非典的医务工作者,社会更应报以鲜花和掌声。 非典康复者身染沉疴的伤痛是他人无法想象的———他们大都承受过巨大的病痛折磨,直面过近在咫尺的死亡威胁,经历过没有亲人呵护的孤独煎熬;更为不幸的是,有的非典康复者除经历疾患之痛外,还加上了失去至爱亲人的沉重打击。他们出院后,可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他们的身体需要进一步调养,他们的治疗费用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妥善处理,他们的工作生活秩序需要恢复。更为重要的是,一些非典康复者受伤的心灵渴望得到抚慰,所有的康复者都希望重新过上安宁平静的日子。这就要求社会各界,尤其是相关的单位、学校和社区等向非典康复者付出热情,伸出温暖的手,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恢复往日生活。 党和政府对非典康复者非常关心。民政部已于6月3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非典康复者及病故者亲属给予及时、细致、周到的关心和照顾。北京市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对非典型肺炎治愈出院人员管护工作的意见》,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其歧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治愈出院人员就学、返回工作岗位、申请就业、续租房屋等”。 抗击非典,相互支持、理解和帮助至关重要。战胜非典后,理解和帮助非典康复者仍不可或缺。接过白衣天使的爱心“接力棒”,给非典康复者送上一份发自内心的关爱,让他们重享生活欢乐,是全社会的责任。如果人人都献出一份爱,那么,经历了非典风雨洗礼的社会主义大家庭将更加和谐、更加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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