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疫区来陕人员都要隔离观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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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3日11:37 人民网 | ||||
人民网西安5月13日电 记者郑少忠报道:陕西省非典办昨日印发陕西省关于非典密切接触者及疫情高发区来陕人员隔离观察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有关隔离事项、标准作出补充规定。 通知规定,对传染性非典确诊病人、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无症状者一律在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有症状者实行住院隔离观察。对传染性非典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实行家庭隔离观察(即居家观察)。来陕前14天内到过疫情高发区(暂定香港、广东、北京、山西、内蒙、河北、天津)的人员,有症状者在医院隔离观察,无症状者实行家庭隔离观察。上述无症状的隔离观察人员隔离观察期限为14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在观察期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到当地的发烧门诊部就诊。来源:人民网 200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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