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四部门: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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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3日12:18 人民网 | |
人民网银川5月3日电 记者周志忠报道: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卫生厅、司法厅、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法加强宁夏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全区各市、县(区)在积极预防和控制“非典”的同时,把学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作为普法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的学习宣传工作,重点学习宣传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及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积极配合政府做好隔离人员的法制宣传工作。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学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列入今年“四五”普法考核的重要内容,将重点检查、重点考核、重点通报各地、各部门的学习、宣传、执行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措施,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宁夏非典型肺炎防治做到依法预防,依法收治。各新闻媒体要成为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的主阵地和主渠道,安排一定的版面和时段,开设《传染病防治法》讲座专栏,宣传科学防疫知识,宣传抗击“非典”的感人事迹和成功典范,在群众中树立团结一致、同舟共济的声势,群防群治战胜“非典”。来源:人民网 2003年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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