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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广西网站消息:记者近日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针对我区现行中小学、普通高校收费标准偏低的情况,有关部 门将于近期对旧标准进行调整,预计涨幅为40%左右。 同时,对中小学特困生制定了收费减免办法。 据了解,广西中小学、普通高校一直按1994、1996年颁布的标准收费,相对目前区内中小学、普通高校支出 增幅较高的情况,该标准已明显偏低。学校普遍存在入不敷出的状况,并造成大部分学校经费透支、压力加大。从1998年 起,全国大部分省市开始调整学校收费标准,如广东省小学杂费为每学期220~260元、贵州省为80~120元、湖南 省为140~180元等,而广西目前仅为每学期12~60元,在全国范围内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 调整收费后,为减轻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家庭负担,有关部门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收费减免办法》。同时 ,还将出台有关教育收费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加大检查力度,清理中小学乱收费。(刘圆) 相关报道:成都市九九投诉热点:学校乱收费 相关报道:广东省教育厅要求认真治理中小学乱收费 相关报道:广州幼儿园收费涨两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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