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文化新闻 > 扬子晚报> 新闻报道 |
北京3月17日电:国务院学位办的权威人士近日就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性质以及是否具有学位授予资格等问题作出 了权威的解释。 这位人士指出,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为在职人员进修、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的一种教学形式,进修人员结业后不 授予学位。对课程成绩合格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颁发“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不得冠以“硕士学位”、“毕业”等词语。 学位授予单位在审核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时,对申请者在社会上(包括高校自行组织的)各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各科 成绩,在其申请硕士学位时均不予以认可。 相关报道: 天津市今年硕士研究生扩招820人 相关报道: 高校有群“妈妈研究生” 相关报道: 广东硕士学位外语水平统考接受报名 相关报道: 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新规定
相关专题:考研专题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文化新闻 > 扬子晚报> 新闻报道 |
本网站所刊登之新闻标题及内容,皆由合作媒体提供,不代表新浪网本身立场